課程退費規定
本線上課程屬於行政院公告之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第2條,為可排除「消費者保護法」第19條七日解除權之合理例外情事。 若欲終止本商品之服務者,得依以下規定辦理退費:
一、收到函授教材或雲端帳號開通後七日內:
⑴ 書籍、講義等輔助教材為未使用狀態(不得有註記、髒汙),且課程未觀看者(未登入帳密,雲端未有觀看紀錄),可申請全額退費。但教材退回郵寄費用,由消費者自行負擔。
⑵ 部分書籍、講義等輔助教材已使用畫記或有汙損,或部分課程已觀看者,則可向本公司提出課程費用50%退款申請。
二、收到函授教材或雲端帳號開通後逾七日,可向本公司提出課程費用30%退款申請。
三、收到函授教材或雲端帳號開通逾十四日,始終止本項商品服務者,全額不予退還。